自購住宅房貸補貼是內政部為了協助符合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的家庭,在購買住宅並辦理貸款時,能夠減輕貸款利息的負擔而提供的一項補貼。這項補貼適用於2年內自購住宅並辦理貸款的家庭,政府會補貼部分住宅貸款利息。
補貼的主要特點包括
補貼對象
中低收入戶及近2年內有購屋需求的家庭。
補貼時間
每年7-8月提供申請。
補貼額度
可享210萬至250萬元不等的貸款額度及優惠利率。
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為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或在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此外,若符合新青安貸款條件,自購住宅房貸補貼也可以與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搭配使用,進一步減輕購屋者的經濟壓力。
申請需要文件
申請書
若是線上申請,則無需附上此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加分條件證明文件
如果符合加分條件,例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貸款餘額證明
貸款餘額證明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如果申請人在申請日前2年內已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
共有住宅面積證明
如果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的共有住宅,需提供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政府公告拆遷文件影本
如果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的住宅。